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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到了一些事情

但我還真是無聊

不知道哪來的莫名正義感 

為了不關自己的事感到很生氣

聽到某間公司的老闆

發起了2個新措施要員工們簽署

第一

要女性員工簽一份懷孕什麼書的(正確是什麼名稱我不清楚)

主要內容就是要女性員工簽署若參加活動期間

若不小心有意外(就是流產之類的等)

實屬個人行為因素,非公司所致

因為是員工自己要參加的

但重點是那位老闆都喜歡用強迫的方式逼員工全體參加活動

這樣想撇清應有的道德責任等,真的不可取,生氣!

第二

其年終發放的計算

任職於其公司的女性員工若請產假

在領年終的時候

因請產假8週,不在工作崗位上

故請產假的天數應按比例扣除

將扣除的部份

改發給其間的代理人

聽說其主要用意是希望請產假的人能早日銷假上班

可惡!生小孩已經很辛苦了,還要這樣搞,生氣!

當我聽到這些不合理的事情

第一個感覺真的很生氣

因為這些完全都是在針對女性員工懷孕生產而設的不平等條款吧

實實在在的在壓窄剝奪女性工作權益

但當雇主與勞工簽訂的契約有抵觸母法時都視為無效契約

這點妳們明白嗎?

我真不知道那間公司的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在哪裡?

還是在事情還沒真正發生在她們自己身上前  都默默的接受這些不合理嗎?

我想既使發生在她們自己身上了  也未必會去做申訴吧

因為她們會想到申訴後未來自己在工作上將面臨的問題(ex:被資遺or工作上被刁難等)

唉唉唉~~

兩性工作平等,真的能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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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ya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